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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流程

作者:邮差病人 2021-10-13 17:41:39 无锡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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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是不少的小伙伴最近都在考虑进行的一件事情,相关的申请流程详解也是大家需要去了解一下的,所以应该有不少的小伙伴最近都在搜索相关的事项吧,那么赶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规定吧

图片由网友“邮差病人”提供

无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被委托人)书面承诺(文末下载)以及因残疾产生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达6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一、受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填写《无锡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在申请人居住社区(村)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无异议的在两项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上报。

二、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受理的材料或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转交的受理材料进行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对申请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是否享受了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进行信息比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7天内签署初审意见,,并上报所在区残联审核。

三、审核

区残联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7天内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其中,对需核定家庭经济情况的,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可适当放宽审批流程时间)。

四、审定

区民政部门在综合上述情况后7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区民政部门应制作两项补贴资金汇总表并会同残联于每月10日之前上报区财政部门,确保按时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街道(镇)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批未通过的,街道(镇)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五、发放

区民政部门、残联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于每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存入残疾人账户。低保内残疾人护理补贴通过低保账户发放;低保外残疾人护理补贴使用原救助金或残疾人指定的账户发放。

六、停发

对户籍迁出无锡、死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及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残疾人,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应及时填写《无锡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停发审批表》并上报。区民政部门、残联对上述对象进行清理,并从下一个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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